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K58*** | 2024-11-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