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43***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鄂A43***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