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3***K | 2024-07-02 |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