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7***V | 2024-10-05 |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 | 200 | 未知 |
鄂A·7***V | 2024-11-24 |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 | 2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