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F***6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鄂A2P*** | 2024-09-24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