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X***9 | 2024-09-11 |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