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1***7 | 2024-07-14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 200 | 未知 |
鄂A·1***5 | 2024-08-05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 | 2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