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9***7 | 2024-09-22 |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