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9***B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駕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