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7***J | 2024-09-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