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PV*** | 2024-12-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