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29*** | 2024-07-18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僅限電子警察使用)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